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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的保质期是指药品在一定的贮存条件下,能保持其质量的期限。通常药品标签上所标明的有效期年月是指可以使用到标示月份的最后一天,次日不得使用。如果有效期至2010年5月,则表示有效期至2010年5月31日,6月1日后不能使用;有些药品标签上的有效期按年月日顺序排列,年用四位数字表示,月日用两位数字表示,例如有效期至2010年10月21日表示2010年10月22日后不能再使用该药物。


那么是不是所有的药物只要在有效期内就可以服用呢?《华西都市报》指出,药品的“有效期”不等于“保险期”。药品的有效期是有条件的,即药品标签和说明书规定的贮存条件。.一旦储存条件发生变化,药物的有效期也会发生变化。例如,如果规定需要冷藏的药物在室温下保存,即使在有效期内,也会导致药物变质而失效。因此,药盒或药瓶开封后,应及时使用,不宜久藏。